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收集資料的目的:香港合唱新力量限公司(下稱 “本機構”)會使用你提供的個人資料,向你 / 申請人提供你 / 申請人所需要的活動、課程或服務,包括參與活動、課程或服務的相關用途、簽發收據、收集意見及資料分析。同時亦會使用申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向申請人提供有關本機構及有關單位的相關活動、課程、服務及捐獻要求等推廣資訊,申請人可隨時向本機構表明或更改接收推廣及宣傳意願。閣下有責任提供申請表格上列為「必填」的資料,或啟動相關流程必須提供的資料,否則本機構有可能無法提供閣下要求之服務。

資料的轉移: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供本機構在工作上有需要知道該等資料的職員或指定人士使用。

本機構不會租用、出售、轉移或披露所持有之個人資料予他人或非本機構有關單位,除非:

i. 對方為於業務上向本機構提供服務的代理機構、承辦商或服務提供者;

ii. 閣下要求之服務由有關人士/公司負責提供;

iii. 已預先得到資料當事人的同意;

iv. 對非法活動、懷疑詐騙、涉及或威脅到任何人的人身安全的事件作出調查、預防及採取行動;v. 遵循所有適用法津、規定、法律程序、具法律效力的政府要求、行政制度或規例要求。

查閱及更改個人資料:申請人請確保向本機構提供的資料正確無誤,並有責任向本機構更新資料,否則有可能無法提供閣下要求之服務。申請人有權要求查閱和改正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及索取有關資料的複本。如需查詢或改正其個人資料,可填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查閱資料要求表格 (OPS003) (https://www.pcpd.org.hk/chinese/publications/files/Dformc.pdf),或以書面形式申請,並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本機構在處理查閱或改正資料要求時,會查核提出要求者的身份,以確保他/她在法律上有權作出這項要求。在收到閣下提出的要求後,本機構將在 30 天內給予回覆,本機構將可能就此收取合理的費用;本機構須在或可在《個人資料(私隱)修例》第 20 條指明的情況下拒絕依從查閱資料要求,例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本機構合理要求的資訊。

聯絡:香港合唱新力量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柴灣永泰道 70 號柴灣工業城 2 座 6 樓 603 室

在一般情況下,如收集資料的目的已經完成,本機構會刪除有關的個人資料。

申請人聲明 :

本人明白及同意香港合唱新力量有限公司會透過本表格收集本人的個人資料,並利用我的個人資料,作處理申請、安排課程 / 活動 / 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班務、點名、貼堂、領取證書)、宣傳、檢討服務、統計、意見調查、調查/跟進其他與香港合唱新力量有關的服務或事宜之用或其他配合本機構宗旨及使命的事項。

本人明白及同意香港合唱新力量有限公司可能把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上述的資料轉移用途。

本人明白及同意香港合唱新力量有限公司可能會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地址、電郵地址、電話號碼、肖像及錄像),向本人提供有關香港合唱新力量有限公司的相關活動、課程或服務及推廣活動等的相關資訊;並同意香港合唱新力量有限公司亦可能把本人的個人資料,用作推廣香港合唱新力量有限公司提供的活動、課程或服務之用途。